《静夜亮光》1月16日

  经文: 受膏者必被剪除,却不是为他自己。(译者另译)(一无所有。)(但理书九:26)

  他的名当受称颂,他没有理由死。罪不能损害他,因此死亡对他是无权的。无人能以任何理由攫取他的生命,因为他没有得罪任何人。甚至无人能藉武力杀戮他,除非他自愿将自己交付于死。但是请注意,一人犯罪,他人受苦!我们触犯了公义,却在他之内到偿还。如河的泪水、如山的献祭,如海的公牛血、成堆的乳香皆不能除去罪。但是耶稣为了我们被剪除,愤怒的缘由立即去除了。罪永远被对付了。爱使拯救者为与他为敌的人付出了生命!然而,只佩服无罪的代替有罪的流血之奇妙是不够的,我们必须确实明白这事在我们生命中的作用。弥赛亚受死的目的是为了他的教会之救恩。在那些他将自己的生命作为赎价救赎回来的人之中,主耶稣是否作了我们的替身?我们曾否因他的鞭伤得到医治?若我们无份于他的牺牲,那将是何等可怕的事啊!若真是这样,宁愿我们没有生在此世!对那些相信主耶稣的人,他是一位现在的救主,与上帝和好的血已经洒在他们身上了。让所有信靠弥赛亚受死功效的人,每当纪念他时都能喜乐。让向上帝的感恩引导他们向他献上最丰富的供奉。

 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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