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文:他自己在他们前头过去,一连七次俯伏在地才就近他哥哥。(创33:3)
恩典365,三百六十五天,我们天天一起活在神的爱和神的恩典里面。
雅各在毘努伊勒那个地方,他遇见神,他的生命有一个很大的改变。他需要的不只是一个改变的道理,作为一个男人,你怎么可以躲在最后面呢?你应该站到最前面,这是道理。要懂得道理不难,但是他遇见神,他得到的不只是一个需要改变的道理,而且是能够改变的力量。他从躲在最后面,走到这个大队人马的最前面。他真实的去面对自己所做的。是!走到最前面了。
然后接下来这个场景,我觉得真的很有意思,我读给你听哦,他看到哥哥对他这样跑过来,在这整件事情当中,他就看着哥哥过来,然后他怎么做呢?他说他一连七次趴在地上,然后,等于是爬着才到哥哥面前。你可以想象那一段路吗?一连七次趴在地上,不断的道歉,不断的谦卑道歉。可是在那个过程里面,这一段路我不知道多长,也许一百公尺,也许一千公尺,至少远远可以看见嘛!就是那么长一段路。可是那一段路的过程里面,我猜如果是拍电影的话,雅各的心中一定有从他小的时候跟哥哥的互动,他怎么诡诈欺负哥哥,这个哥哥楞楞的,傻傻的,很有力气,可是就是老是被他整,因为他就是那样子一个人。然后一直到他怎么去骗他哥哥,怎么得到那个长子的名分,怎么样能够得到了长子的祝福,然后怎么样出来……。我相信那短短的也许一百到一千公尺的这段路程,那个他走过的路都在他的脑子里面。
他充满了惧怕,因为不知道,现在走到最前面了,哥哥马上冲过来了,一分钟之后会发生什么事?三十秒之后会发生什么事?十秒之后会发生什么事?他一点都不知道。
其实我每次读到这里的时候,我都自己常常想到我自己小时候也是这样一个人。就是我打架打不过别人,但是我脑袋里面有很多古灵古怪的一些东西,我要怎么样弄你一下什么的……可是圣经里面讲到说,不要自欺,神是轻慢不得的,人种的是什么,收的也是什么。换句话说,每个人都需要为自己所做的事情付代价的。他也在付代价,为他所做过的那些诡诈的、欺负别人的、欺压别人的、把别人东西弄成自己的那些,那些明明知道它是不对的事情。而在这短短的一段历程里面,他害怕到七次趴在地上,我看他最后几乎是爬到他哥哥面前。而在这个过程里面,他在为他自己所做的事付代价。
不论现在我们做些什么,靠着上帝恩典,你可以勇敢地去面对,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,我需要为我自己所做的事付代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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